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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室(交誼廳)使用管理辦法


一、前言                        


為維護本大廈會議室設施之功能、保障全體所有權人權益、提供完善之空間與舒適之環境,增加大廈收入,充實大廈管理基金,本大廈管理委員會特立此管理辦法以作為「會議室」設施之管理依據。


二、本大廈「會議室」設施之使用對象,僅限於本大廈廠戶租用


三、部份設施使用者付費說明:


1.為確保會議室設施的長期運作與使用功能,需向使用者酌收場地清潔費用,其收益納入管委會基金,統由大廈管委會管理及運用。


2.為顧及其他住戶的使用權益,採預約制登記使用。


3.住戶依本辦法制訂之規定使用,以建立住戶對大廈公設使用之習慣。未來大廈管委會得依據實際維護管理費用,重新進行調整。


四、使用管理辦法 


開放時間:每日 8:00~21:00


使用會議室前,最遲應於三天前預約,可先透過電話進行預約,亦可透過服務中心櫃檯登錄各項預約資料(姓名、人數及使用時數),經確定完成後,方得使用。


本設施酌收場地清潔費,費用採預先支付方式,每次預約使用時間,如需延長且無人登記時,請再補登記並繳費後,依序使用。(超時未滿一小時以一小時計)























項目



場地清潔費



餐飲



事務設備租用



投影機



布幕



音響



筆記型電腦



費用



$200/H



自備



免費



免費



免費



免費



管理規則:


1.室內請勿喧嘩、奔跑,以維室內安寧。


2.飲食規定:


2-1)若需用餐,請於預約時事先告知,以便配合相關準備事宜。


2-2)請勿在室內飲酒、嚼食口香糖。


2-3)使用完畢時應將剩餘物資及垃圾丟置至垃圾筒及分類桶中,若造成污損應負復原及賠償之責。


3.使用器材前應先查看有無損壞之情形,如發現有任何疑問,應向服務中心報備,並停止使用該器材。


4.使用完畢,隨手清潔維護及物歸原位,並切斷電源及關閉電燈。告知服務人員關閉冷氣。


5.請愛護設備,如因使用不當造成設備損壞者,需照價賠償。


6.敬請愛護設施,並請遵守各項規定,以維護使用安全。


五、財務事項:          


如廠戶逾期未繳交管理費,將暫時無法使用本項設施;待繳清管理費後,始得恢復使用權利。


六、財務損失責任        


使用設施時,私人物品請自行保管,服務中心不負任何遺失或損毀賠償責任。


七、失物招領            


1.失物招領由大廈服務中心執行之。


2.於本大廈各設施場所拾獲之物品,均應送予服務中心公佈招領。


3.失物須由失主證明確為其所有,並出具收據收回之。


4.失物招領逾六個月而無人具領者,得由大廈服務人員請管理委員會核准處置之。


八、住戶意見反應           


本大廈歡迎住戶及來賓提供任何改進之建議,請將意見書交大廈服務中心或投入意見箱內。


九、以上設施開放期間,時間及收費標準概以管理委員會公告為準。


十、本管理辦法得視實際情況之需要,依管理委員會通過之內容修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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