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別: | 門牌號碼: 巷 號 樓 | ||||||||||
| 自住 | | 投資 | ||||||||
v47847芳鄰基本資料表 | |||||||||||
地 址 | 對講機 | 坪數 | 汽車位 | 機車位 | 交屋日期 | 遷入日期 | |||||
臺北市 區 路 巷 弄 號 樓 | |||||||||||
所有權人 | 姓名 | 家中電話 | 家中傳真 | 行動電話 | 辦公室電話 | ||||||
E-mail帳號 | 其他通訊號碼 | ||||||||||
緊急聯絡人 | 姓 名(1) | 聯絡電話(1) | 姓 名(2) | 聯絡電話(2) | |||||||
住租使用人 | 代表人姓名 | 家中電話 | 家中傳真 | 行動電話 | 辦公室電話 | ||||||
E-mail帳號 | 其他通訊號碼 | ||||||||||
汽車位 | 數量 | 1 | 2 | 機車位 | 1 | 2 | |||||
編號 | |||||||||||
車號 | |||||||||||
附記 | 1.住租使用人欄位,代表人與所有權人為同一人者,可以填「同上」,不必重覆填寫。 | ||||||||||
2.緊急聯絡人一欄,主要作用在於發生緊急事故時可迅速查詢,通報之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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