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57條 起造人應將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與其附屬設施設備;設施設備使用維護手冊及廠商資料、使用執照謄本、竣工圖說、水電、機械設施、消防及管線圖說,於管理委員會成立或管理負責人推選或指定後七日內會同政府主管機關、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現場針對水電、機械設施、消防設施及各類管線進行檢測,確認其功能正常無誤後,移交之。
前項公寓大廈之水電、機械設施、消防設施及各類管線不能通過檢測,或其功能有明顯缺陷者,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得報請主管機關處理,其歸責起造人者,主管機關命起造人負責修復改善,並於一個月內,起造人再會同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辦理移交手續。
由起造人或建商與委託物業管理公司(保全公司)之總幹事 , 協助舉辦第一屆社區區分所有權人大會 , 並擬定社區住戶規約草案後隨通知單張貼公告或發函告知全體住戶議題內容 , 此會議於公告發出起計15日號召開 。
一.成立第一屆社區管理委員會應備下列資料文件 :
1.公寓大廈報備基本資料表
2.公寓大廈區分所有權會議會議紀綠
3.公寓大廈管理組織申請報備應注意事項
4.會議出席委託
5.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申請報備書
6.公寓大廈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出席人員名冊
7.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申請報備檢查表
8.公寓大廈區分所有權人名冊
9.公寓大廈〈社區〉區分所有標的基本資料表
10.公寓大廈委員會編組名冊
11.管理委員會(管理負責人)申請變更報備檢查表
12.公寓大廈(社區)管理委員(管理負責人)申請變更報備書
13.公寓大廈(社區)區分所有權人推選管理負責人名冊
14.公寓大廈管理負責人申請報備公告照片
二.社區管理委員會成立後應填具『管理委員會申請報備檢查表』並檢附下列文件,逕向社區所在鄉鎮區公所使管課申辦報備程序 :
1.管委會名冊,會中選舉產生,及各職務委員
2.社區規約
3.會議記錄
4.出席名冊簽到及委託書
5.區分所有標的基本資料表。(地政事務所)
6.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或建築物合法證明文件。(建商)
7.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名冊(總數為 人)。
8.最新規約內容(如為規約草約、規約範本者,不需檢附) 。
9.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紀錄。
10.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出席人員名冊。(含委託書)
三、國稅局(表單申請表檢核表,請逕洽當地國稅局)
1.申請統一編號
2.辦理免稅證明
四、社區附近銀行郵局開立帳號
1.主委、財委及監委三個私印及社區管理委員會大印。(三位委員最好到場,帶雙證件)
2.國稅區之申報藍聯,免稅證明。
3.公所所發報備管委會公文。
公設點交分類及細目
一、財務:
1.住戶預繳六個月管理費款項及明細□有□無。
2.住戶預繳之管理基金款項及明細□有□無。
3.法定公共基金款項及明細□有□無。
4.代管期間收支單據及明細□有□無。
5.裝潢保證金款項及明細□有□無。
6.新交屋戶之水、電費與建商分攤款項及明細□有□無。
二、文書:包含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與其附屬設施設備 :
*建管機關核准證照及基本資料
1.建築執照正本□有□無
2.使用執照正本□有□無
3.大樓結構圖說(平面、結構等)□有□無
4.地藉謄本、建築謄本正本□有□無
5.區分有權人名冊□有□無
6.停車位所有權人名冊□有□無
*保固書、使用維護手冊及承包廠商名冊目錄
1.發電機保固書、使用維護手冊及承包廠商名冊□有□無。
2.馬達泵浦保固書、使用維護手冊及承包廠商名冊□有□無。
3.消防受信總機保固書、使用維護手冊及承包廠商名冊□有□無。
4.電梯保固書、使用維護手冊及承包廠商名冊□有□無。
5.門禁管制系統保固書、使用維護手冊及承包廠商名冊□有□無。
6.對講機系統保固書、使用維護手冊及承包廠商名冊□有□無。
7.監控錄影系統保固書、使用維護手冊及承包廠商名冊□有□無。
8.廣撥系統保固書、使用維護手冊及承包廠商名冊□有□無。
9.電信配電室保固書、使用維護手冊及承包廠商名冊□有□無。
10.台電受電室保固書、使用維護手冊及承包廠商名冊□有□無。
11.發電機室保固書、使用維護手冊及承包廠商名冊□有□無。
*廠商合約目錄
1.管理公司合約書□有□無。
2.機電設備維修保養合約書□有□無。
3.電梯維修保養合約書□有□無。
4.門禁管制系統維修保養合約書□有□無。
5.對講機系統維修保養合約書□有□無。
6.園藝景觀維護保養合約書□有□無。
7.有線電視收視收費合約書□有□無。
8.垃圾清運合約書□有□無。
9.資源回收合約書□有□無。
10.約定專用部份租用合約書□有□無。
11.約定共用部份租用合約書□有□無。
12.共用部份租用合約書□有□無。
*竣工圖說
1.水電管線竣工圖說□有□無。
2.消防管線竣工圖說□有□無。
3.污水管及外排式化糞管線竣工圖說□有□無。
三、硬體設備:
*發電機設備:在機電設備的點交測試方面,有關緊急發電機功能測試,應先將公設電源關閉,正常狀態下,發電機應在斷電後的二至五秒間即開始啟動,二十秒內電力即足夠驅動社區所有的電梯,且可持續一小時以上。
1.數量及規格是否符合□是□否。
2.運轉功能是否正常□是□否。
3.保養記錄是否正常□是□否。
4.出廠證明□有□無。
5.週邊設備、標示各種開關□有□無。
6.標示操作說明□有□無。
7.發電機備用油料冷卻給水是否足夠□是□否。
*電梯設備:
1.外觀是否有損壞或缺件□是□否。
2.保固期限□有□無。
3.運轉功能是否正常□是□否;有無雜音□有□無。
4.保養記錄是否正常□是□否。
5.出廠證明□有□無。
6.許可證明□有□無。
7.電梯的刷卡感應器功能是否正常□是□否。
*弱電系統:
1.公共對講機功能是否正常□是□否。
2.電視天線功能是否正常□是□否。
3.電話線路功能是否正常□是□否。
*消防設備:
1.滅火器數量______個;是否足夠□是□否;壓力表是否正常□是□否;是否超過使用期限□是□否。
2.消防栓箱內容物(警示燈、發信器、緊急插座、水帶、瞄子)是否齊備及符合規定□是□否。
3.緊急廣播設備功能是否正常□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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